(1)截面的宽度和高度,四级或不超越2层时不宜小于300mm,一、二、三级且超越2层时不宜小于400mm;圆柱的直径,四级或不超越2层时不宜小于350mm,一、二、三级且超越2层时不宜小于450mm。
(3)柱总配筋率不该大于5%;剪跨比不大于2的一级结构的柱,每侧纵向钢筋配筋率不宜大于1.2%。
(4)边柱、角柱及抗震墙端柱在小偏疼受拉时,柱内纵筋总截面面积应比核算值添加25%。
1)柱端,取截面高度(圆柱直径)、柱净高的1/6和500mm三者的最大值;
4)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因设置填充墙等构成的柱净高与柱截面高度之比不大于4的柱、框支柱、一级和二级结构的角柱,取全高。
(2)柱箍筋加密区的箍筋肢距,一级不宜大于200mm,二、三级不宜大于250mm,四级不宜大于300mm。至少每隔一根纵向钢筋宜在两个方向有箍筋或拉筋束缚;选用拉筋复合箍时。拉筋宜紧靠纵向钢筋并钩住箍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