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退管中心,各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体检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2022年度张家港市企业退休人员和非社会化管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度张家港市企业退休人员和非社会化管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
老年居民免费健康体检是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内容,是早期发现、诊断、治疗疾病的有效举措,对提升全市老年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品质起到非消极作用。为高质量完成2022年度张家港市老年居民免费体检任务,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2.我市非流动人口中1957年12月31日前出生(即65周岁以上)、非社会化管理的老年常住居民。
体检定点医疗机构为具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一级以上(含一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及其他有体检许可的医疗机构,并按照属地、就近、方便、群众认可的原则确定。体检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和体检区域划分由各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确定。各区镇2022年度体检定点医疗机构如有调整或者新增,需报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备案。
2.一般状况:体温、脉率、呼吸频率、双侧血压、身高、体重、腰围、体质指数、老年人健康状态自我评估、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自我评估;
3.生活方式:体育锻炼、饮食上的习惯、吸烟情况、饮酒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
6.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心电图、大便潜血、尿酸、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血尿素氮)、血脂(甘油三脂、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常规胸片、癌胚抗原(CEA)、腹部B超(肝、胆、胰、脾、双肾);足跟部超声骨密度检查及量表筛查;
HIV抗体检验测试对象为65周岁以上人群,2022年首先在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大新镇、锦丰镇、乐余镇、南丰镇等7个区镇(街道)开展,2023年在杨舍镇、塘桥镇、凤凰镇和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4个区镇开展,以此类推,每2年全覆盖筛查1次。
按照上述相关项目开展的体检费用标准为190元/人(不包括新增HIV检验测试的项目费用)。非社会化管理65周岁以上老年人体检经费从原渠道列支;企业退休人员体检经费分两部分列支:原标准156元/人由市财政保障,提高标准费用(34元/人)由市财政从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划拨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与体检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结算,体检对象不承担费用。新增HIV检验测试的项目费用标准为6元/人,从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中列支,根据每年实际筛查人数与体检定点医院单独结算。体检对象个人自选或增加的体检项目,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本年度体检费用拨付一律以老年人体检系统中统计的体检人数为准,各体检机构应严格按照各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确定的名单开展体检工作,未经审核擅自为非本机构体检对象开展体检的,费用不予结算。
1.企业退休人员基础信息(包括体检医院分配)由市退管中心审核汇总后发市疾控中心,由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健康委信息科负责维护进我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老年人健康管理系统。已列入体检计划的企业退休人员由于实际居住地变更需调整体检定点医疗机构的,原则上由各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做好相关信息登记,次年调整安排至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本年度不再调整体检医院)。对于各类“临时新增体检人员”,由市退管中心汇总后于每月4日前将“临时新增体检人员”相关信息发送市疾控中心(人员信息提交30天后通知新增人员参加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信息科负责将信息维护至体检系统。
2.非社会化管理65周岁以上体检人员基础信息由各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维护进我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老年人健康管理系统。
3.各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对体检人员信息维护过程中要加强沟通联系,对上述两类体检对象做好核查,避免重复和遗漏;向体检对象发放体检登记本时,要统一贴好身份证号码、姓名、住址、体检机构等基础信息以便体检机构核查;各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纳入体检的人员及时查看健康档案建档情况,对未建档人员及时建档,保证顺利进入体检程序、正常发布体检报告。
4.体检结果有关数据(含健康评估和健康指导资料)由体检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统一维护,并确保数据准确、有效,具体如下:使用医疗服务云系统的单位可将体检数据直接、自动维护至体检相关模块;使用其他体检软件的单位要统一将体检所有数据通过数据接口上传至我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医疗机构上传维护体检信息后需当天核实是否发布成功,有无缺漏项等,察觉缺陷及时更改完善。HIV检测电子结果上传后加密保护,不呈现。
5月15日前,各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完成体检对象调查摸底、体检通知单(手册)编码分配和发放以及工作布置,并与相关体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对接。各体检机构按要求填写《张家港市老年人免费体检定点医院备案表》(见附件1),并提交各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区镇审核完毕后,统一提交市疾控中心和市退管中心。
5~12月,各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各体检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实施体检,体检结果维护进我市老年人健康管理系统,并将纸质体检报告及时反馈体检对象(出于隐私保护考虑,不呈现HIV检验测试的内容),12月中旬前完成。
12月底前,各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完成辖区体检工作总结及相关信息上报工作。
1.加强宣传发动,确保工作进度。企业退休人员和老年人的健康体检涉及人员广泛,社会影响面大,各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加大对健康体检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与体检定点医疗机构、各村(社区)做沟通协调,掌握体检工作进度,梳理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并及时反馈到各村(社区),确保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不低于90%(以张家港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基数)。
2.加强疫情防控,确保体检安全。各体检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冠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进行自查评估,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环节立行立改;要提前对返岗员工开展一次流行病学史摸底调查,做好上岗时间、健康监测等衔接工作,不得组织聚餐、聚会;要组织并且开展一次全员培训考核,特别要加强后勤工作人员(保洁、保安、配送等人员)的针对性培训工作,做到所有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新冠肺炎感控相关知识并运用到位;健康体检相关科室要制定人员感染防控相关规章制度、工作人员防护指南、相关应急预案等,在正式恢复体检前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和1次体检场所环境全面消毒;要实行分时段实名预约、错峰限号体检;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规范做好流行病史问询、测体温、查看苏康码和行程码,所有体检人员都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另行下发通知动态调整)。
3.加强质量控制,确保体检效果。一要强化体检队伍配备。各体检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依规定要求配足、配强体检工作队伍,主检医师一定要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所有参与体检并签字的卫技人员一定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并在我市注册、备案。二要加强体检质量控制。要强化业务培训,各体检定点医疗机构在体检工作开始前要组织并且开展专题培训,体检周期内有人员调整的,要及时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所有参与体检的卫技人员全面掌握体检的内容、标准及相应的工作要求。要制定涵盖体检设备、体检报告及数据管理等多个角度的院内体检质控制度并有效履行。要逐步完善院内体检信息系统,对体检结果实行电子化管理,安排专人定期开展院内体检质量自查,确保健康体检表格及信息系统中各项目内容齐全,无缺漏项和逻辑性错误,老年人健康管理合格率≧95%。有拒检项目要与体检对象进行相对有效良好的沟通,沟通无效仍坚持拒检的,要做好拒检项目的信息登记,要求体检对象签名并存档备查;健康评价需要完整详实反映体检过程中发现的异常结果,并针对健康评价开展准确的健康指导和个性化的危险因素控制,对于体重、腰围超标对象,减腰围、减体重一定要制定合理的目标范围。三要稳妥开展“HIV抗体筛查”工作。各体检定点医疗机构具体负责65周岁以上老年人HIV抗体筛查的各项工作,包括宣传动员、信息登记、血样采集、HIV抗体检测和报表上报等工作(报表指医疗机构每月通过艾滋病综合信息系统网报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情况统计报表”,上报的数据与体检有关数据应保持一致);要在体检登记醒目地点张贴或摆放“HIV检测告知书”(附件2),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不明确拒绝者均视为“知情”,如遇个别体检对象拒绝检测,要做好宣传解释,仍拒绝者可按拒检执行,并做好拒检者信息登记和上报(附件3),确保当年HIV抗体筛查率不低于95%;HIV抗体检验测试的项目和结果不在体检报告中呈现,初筛阴性不另行反馈告知,如初筛结果为待复检(即初筛阳性)时,所在体检单位应根据保密原则,及时向市疾控中心艾防科(电线)报告,市疾控中心与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做好结果解释及后续复测、确证等相关工作。
4.加强后续管理,提高反馈时效。体检定点医疗机构应在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7天内将体检报告交付社区相关负责人,同时做好交接记录,交接记录应注明该批次体检报告的体检日期、交接日期、交接人(双签名)、交接人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并形成一览表规范存档(如体检发现严重不正常的情况,体检报告应由体检医院医务人员第一时间交付本人或家属,面对面做好健康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各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督促社区在收到医院交付的体检报告后,由社区医务人员于7天内发放至体检对象本人,并做好发放交接记录(要求同上),存档备查,同时对体检对象进行个性化的健康宣教和指导。
5.加强体检督查,提升工作质量。各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加强对辖区体检定点医疗机构体检质量的督查,发现体检项目缺失、体检进程延误、信息录入错误、体检报告反馈不及时等问题及时与体检定点医疗机构沟通协调,查清原因,及时纠正解决,确保体检工作顺利实施;各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辖区内各体检医院发布的老年人体检报告开展“二次审核”,根据医院临床检查结果,结合社区掌握的该老年人生理、心理的不同状况,开展个性化的“二次健康评价和健康指导”,在开展健康管理过程中,更新、完善老年人电话联系方式,降低“电话失访率”。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将开展体检工作督查,督查结果列入对各区镇的年度考核指标,并与各体检定点医疗机构体检经费拨付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