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施工公司:
为推进我省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促进施工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积累,提升我省整体实施工程技术管理上的水准和工程科技含量,实现我省建筑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江西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赣建字〔2012〕1号)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江西省工程建设第二批省级工法申报工作。工法申报评审采取企业网上申报、省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受理、专家网上预审推荐、专家线下评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的流程进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其关键技术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减少实际工程成本,有利于节约世界资源,保护自然环境等特点。
4.工法工程应用证明原件(附件2),由建筑设计企业或监理单位盖章,并附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复印件,一式两份;
5.上述应用工程对应的工法经济效益证明原件(附件3),由企业财务部门盖章,一式两份;
9.工法视频材料:视频应反映工法关键技术原理,实施现场真实的情况,不能全为照片或动画,时长2分钟左右;配解说音频,不可配乐;
10.无争议承诺书:包括工法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涉及使用专利等。(附件5)
申报的工法名称及其内容不得与我省有效期限内的省级工法雷同,每项工法由1家施工公司申报,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每家施工公司一次申报不超过3项。
省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上级行政主任部门推荐盖章,企业登陆江西住建云网站(),在“客户服务平台”做申报(需江西住建云系统登录CA锁),专家预审同意推荐后企业网上打印工法申报表盖章,连同一套省级工法申报资料(A4打印、竖夹)递交至省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省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组织初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1.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1463号(精英汇B座504室),邮编:330029